行业信息
北京联网售票代理点2011年代理合同续签、年检通知
2011/12/19

一、代理合同续签、年检对象:

    凡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联网售票管理中心(海博公司)领取备案登记证明的所有省际长途客运联网售票代理点,均应到海博公司办理联网售票代理合同续签、年检手续。

二、代理合同续签、年检期限:自2012年1月9日起至13日止。

三、联网售票代理点年检提交的材料

    1、加盖代理点单位公章的代理点年检报告。(现场填写年检报告需带单位公章);

    2、省际长途客运联网售票代理点备案登记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营业执照所含经营范围必须有“票务代理”一项   且已通过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在总公司无法拿来的请总公司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6、房屋产权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房屋自有的请携带房产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7、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8、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办理不需提供)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9、单位公章;

   10、发票领用登记本;

   11、从业人员上岗证;

   12、2011年度未上缴的废票。

   13、代理续签合同中预付票款的金额为,自代理点接到办理续签、年检手续的指定日期的前一日营业结束后,系统中的预付票款的金额,请代理点续签时现场核对、确认。

四、对未参加代理合同续签、年检的联网售票代理点的处理

    凡不参加代理合同续签、年检工作的联网售票代理点,联网售票管理中心将于2012年1月16日停止其售票,取消其代理资格,视同该代理点自愿退出,择期由特捷通知该代理点办理退出手续。

五、年检费的缴纳标准

    每个联网售票代理点需缴纳年检费人民币50元。

六、通过年检的联网售票代理点,海博公司在其年检报告和发票领用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

七、年检期间违规处罚办法

    1、代理点的废票率应控制在5%(含5%)以内,超过规定范围按照海博公司处理办法执行。

    2、年检期间如发现代理点出现下列情况的一律按照海博公司现有规定处理:发生串号、错号、客票丢失、省际长途客运联网售票代理点备案登记证明相关项目变更(丢失)、从业人员变更、代理点从业人员再培训、系统重装、发票本丢失、上岗证丢失等。

北京海博票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214日

代理点年检表下载